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綦好东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綦好东 (签署)
日 期:2008年5月16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綦好东 :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被本人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本人之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没有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六、本人没有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预披露的其他利益。
七、本人符合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八、包括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市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綦好东
二00八年 5月16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毕秀丽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毕秀丽 (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毕秀丽 (签署)
日 期:2008年5月16日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毕秀丽: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被本人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本人之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1%或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没有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六、本人没有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预披露的其他利益。
七、本人符合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八、包括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五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市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毕秀丽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