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8年第97号公告,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政策。 主要内容有: 一是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将家具从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剔除; 二是暂停加工贸易限制出口类商品和部分进口类商品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 三是调整限制进口类目录中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加工贸易保证金台帐管理办法,主要涉及部分植物油、钢材、橡胶、初级塑料等产品; 四是暂停执行2007年44号公告关于新增企业及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变更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