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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股份]2006年年度报告
2007年3月23日
公司于2002年9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了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丝绸转2”,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1.8%,存续期5年。“丝绸转2”自2002年9月24日起全部挂牌交易,根据《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丝绸转2”持有人自2003年3月10日起可以依约定的价格转换成“丝绸股份”A股。截止2006年9月11日,“丝绸转2”累计转换成股票249,832,336股,其余45,863,100 元“丝绸转2”由公司依据发行条款予以全部赎回。该次募集资金在资金到位后,实际投入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相一致。监事会对公司收购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6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受让集团公司位于吴江市盛泽镇戚家坝地号为12700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港地号为07103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本次资产受让的交易标的为5534.11万元。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资产收购,定价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资产收购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资产出售、吸收合并事项。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市场原则签定了协议,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数与预测数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对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进行预测。 九、重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及出售、吸收合并事项。 2006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受让集团公司位于吴江市盛泽镇戚家坝地号为12700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港地号为07103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本次资产受让的交易标的为5534.1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出售、吸收合并事项。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2006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受让集团公司位于吴江市盛泽镇戚家坝地号为12700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位于吴江市盛泽镇东港地号为071032号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本次资产受让的交易标的为5534.11万元。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易价 关联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 结算方式 市场价格 对公司利润 容 价原则 格 额 额的比例(% 的影响 ) 吴江康帕斯实业 向关联方采 市场定价原 0.068元/立 2419.18万元 55.63 赊销或赊购 0.068元/立 无 公司 购压缩空气 则 方米 方米 江苏吴江丝绸集 向关联方租 协议价 10元/平方 106.49万元 100 赊销 无 团有限公司 赁土地 米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易价 关联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结算方式 市场价格 对公司利润的 容 价原则 格 额的比例(% 影响 ) 江苏吴江丝 向关联方销 市场定价原 市场价格 28.84万元 0.07% 赊销或赊购 无 绸集团有限 售汽水电 则 公司 吴江康帕斯 向关联方销 协议价 协议价 1294.74万元 3.22% 赊销或赊购 无 实业公司 售汽水电 吴江康帕斯 关联方向公 协议价 协议价 25万元 100% 赊销或赊购 无 实业公司 司租赁房屋 ━━━━━━━━━━━━━━━━━━━━━━━━━━━━━━━━━━━━━━━━━━━━━━━━
公司关联交易占主营业务成本(或收入)的比例较小,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占主营业务成本(或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公司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继续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大多属于公司生产工艺流程的一部分,根据“三公”原则选择关联方进行交易可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同时充分利用公司供热、供汽设备剩余生产能力,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由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约定,持续性将得到有效保证。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本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也没有发生其他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无其他重大合同。 (五)、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未发生非经营性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非经营性担保,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没有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2006年5月15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补差价并追加送股”股改方案,2006年5月24日股票复牌。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编辑: 卫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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