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展单位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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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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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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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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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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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制造企业 □流通企业 □政府机关 □社会团体/行业协会
□研究机关 □媒 体 □贸易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 |
您希望了解展会的哪些信息
□化纤类设备 □织造准备类设备 □织机类 □染色加工机类
□CAD/CAN及试验机械 □缝制及刺绣机类
□无纺布织机类 □ 针织机类 |
您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展会信息的
□ 网上 □ 广告 □ 贸易组织 □ 其它展会 □ 其它 _____________ |
您参观此次展会的目的
□ 采购 □ 市场调查 □ 索取展会资料及下届展会信息 □ 其它 _____________ |
为节省观展人员费用,我处采取统一组织观展的原则 ,观展人员综合费为 3500 元人民币 / 人,其中包括往返机票费、宾馆住宿费(五星级)、用餐费、交通费。 ( 签证费 270 元另付 )
□ 1 人 □ 2 人 □ _____________ 人 |
注:
1 ·将观展申请表传真或送到由事务处委托当地的组织机构
2 ·认真填写《签证发给申请表》、《第 15 届大韩民国国际纤维机械展览会观展单位人员签证申请表》、《个人简历》,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办签证材料,并由当地组织机构统一用专递寄到我处,所有申报材料在 2004 年 4 月 10 日前送达当地组织机构,当地组织机构应于 4 月 10 日前统一将材料与观展综合费汇至我处
3 ·观展单位请将观展人员综合费与递交申报表十日内交由当地组织机构统一汇至我处(不应晚于 2004 年 4 月 10 日),款项到位后统一开出发票(韩国发票)。 |